陕西汉中法院在村委会审理征地补偿纠纷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铺镇法庭辖区农村土地征地拆迁现象较为普遍,涉及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征地补偿款分配矛盾时有发生。为在源头妥善化解此类纠纷,铺镇法庭结合近期受理的一起案件,将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
“请安静,现在开庭!”随着承办法官陈文敲响法槌,案件庭审正式开始。原告张某某、李某某系母女关系。2021年,某建设项目征用村集体土地,被告村民小组就征地补偿款形成分配方案,但因二原告户籍问题,经村民小组会议集体议定,在两次分配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均未向二原告进行分配。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张某某、李某某遂诉至法院,请求村民小组向其分配补偿款。庭审过程中,双方充分发表各自观点,就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并围绕村规民约条款合法性及补偿金额等焦点进行充分辩论,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村民小组民主议定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等热点问题向现场干部群众进行释法说理。大家纷纷表示,这种将庭审现场“搬”到家门口的方式非常“接地气”,通过旁听庭审详细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为自己日常生产生活提供了法律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