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化法院巡回审理成功调解离婚纠纷
该案中,原告王某(女)与被告李某(男)因身体原因,出行存在实际困难。双方虽均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却难以到法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启用巡回审判模式,在当事人家门口就地开庭。
庭审中,承办法官全程使用方言沟通,在当事人信任的村干部和亲属协助下,清晰告知双方权利义务及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并现场签署调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大化法庭深化司法为民、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生动实践。近三年来,大化法庭干警足迹遍布辖区村屯,累计开展巡回法庭审结案件263件,其中深入农家院落、群众“家门口”就地化解纠纷110余次,让行动不便、出行困难的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司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