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汉台区法院高效调解劳动报酬纠纷案
周某和徐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周某因房屋装修联系徐某帮忙进行粉刷,双方未提前约定工程量和劳务费。装修结束后,双方就劳务费金额发生争议,周某支付部分费用后就推诿不再支付。此后十余年间,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徐某无奈之下于今年7月将周某诉至法院,请求其支付剩余劳务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案卷,认为该案虽法律关系明确、标的不大,但双方矛盾纠纷持续11年之久情绪对立较为严重,且均无书面证据材料导致部分事实难以查清。为避免简单“就案判案”造成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在释明双方举证责任的基础上,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反复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针对争议焦点,承办法官经过多方走访了解,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依据当年的市场行情和房屋面积,核定周某欠付的劳务费为7231.22元。
最终,通过法官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态度逐渐缓和,均认可法院核定的劳务费金额并协商达成一致,周某现场向徐某支付了劳务费7231.22元。一场持续11年的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