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中院联合中国政法大学研讨司法研究重大课题
此次会议邀请了多位知名法学专家参与。会上,课题组成员介绍了课题的创新点和框架建构,系统介绍了太原中院开展的“541+N”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法取得的成效,并汇报了课题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以及下一步计划等内容。
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课题主持人于昌明表示,太原法院积极探索符合中基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的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法,聚焦统筹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办案权与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关系,力求做到监督内容有据、监督过程留痕、监督方式组织化行权、监督事项清单化,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这一探索有着多方面的支撑,法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明确了院庭长部分职权,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实践中,能解决院庭长监督管理难题,提升审判质效;同时也响应了司法改革的呼唤,有助于锻造优秀法官队伍,传承司法文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与会专家对课题组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本课题研究要聚焦审判管理职能定位,以促推审执提质增效。
专家还建议,下一步研究要聚焦案件评查,优化和加强审判监督机制实践,充分论证课题可行性,落地落实机制实践路径。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刘哲玮,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毋爱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朱晓娟受邀视频参会指导。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民诉研究所副所长、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刘君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庄诗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白冰参加会议,会议由刘君博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