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法院温情调解唤回缺失父爱

2025-08-15 16:06:17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黎志飞)近日,一起已结案的探望权纠纷当事人的母亲李某,带着两面锦旗来到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综治中心,将印有“司法为民,情满旌阳”和“谢谢大朋友们,您们超赞”的锦旗送到了旌阳区人民法院张佳琳法官团队手中。前者是李某对法官团队的由衷感谢,后者则是孩子最纯真的心声。

  李某与王某在孩子刚出生几个月时通过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李某直接抚养,王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的几年里,王某虽按时履行了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却始终没有再见过孩子。孩子渐渐长大,对“爸爸”的概念从模糊到清晰——今年学校举办父亲节活动,看着身边同学都有爸爸陪伴,孩子仰起小脸问李某:“妈妈,别人都有爸爸,我为什么没有?我想见爸爸。”

  这句话像一块石头压在李某心头。她深知,父爱缺席对孩子成长的影响难以弥补。为了让孩子能在完整的亲情关怀中长大,李某决定以孩子名义向旌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王某定期履行探望孩子的义务。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法官团队没有简单套用法律条文,而是与调解员紧密协作,从法理与情理双重角度出发,力求找到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契合家庭实际的解决方案。

  法官团队先是耐心释法,向王某清晰阐释:“探望既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也是义务,探望权的设置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弥补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陪伴的缺失,从而增进亲情的交流。您按时支付抚养费,体现了对孩子的物质关怀,但情感陪伴同样不可或缺。”

  随后,法官从情理角度说:“孩子现在正是渴望父爱的年纪,父亲节那天他主动提出想见您,说明在他心里,‘爸爸’是一个充满期待的角色。如果长期缺席,可能会在孩子心里留下遗憾。”

  考虑到孩子至今未见过父亲,为避免探望影响到其正常生活,法官团队与调解员共同协助双方探讨合理的探望方式。经过充分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王某每月定期在固定场所探望孩子,此过程中由李某负责接送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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