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法官倾力执结人身损害赔偿案

2025-08-18 16:07:55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勇 □李昱)近日,记者从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不断探索创新执行方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与救助机制,成功执结一起本是“执行不能”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实现“案结事了”,得到当事人的称赞。

  据了解,2022年12月,吉水县某菜市场摊主高某某因不满同行彭某某接待了本欲光顾自己的顾客,气愤之下竟对彭某某实施殴打,致其轻微伤。事后,彭某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依法判决,高某某需赔偿彭某某医疗费等损失八千九百余元。

  2024年4月,彭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承办法官经深入调查发现,案件陷入了现实的“双重困境”,一方面,被执行人高某某系精神疾病患者,自身无财产、无收入,确无履行判决的能力;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彭某某家庭突遭重大变故,夫妻收入微薄,经济陷入困难,这笔赔偿款对他们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面对“执行不能”的现实难题,执行法官没有简单机械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是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积极寻求破局之道,多措并举保障胜诉权益。

  鉴于申请人彭某某家庭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该案线索转入司法救助程序办理。经过快速审查立案,报批申请资金后,及时为彭某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4900元,如同雪中送炭般极大缓解了其家庭的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不等于执行工作的结束。法官多次主动上门,对高某某母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讲清儿子应负的法律责任,也说明申请人家庭的实际困难。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高母深受触动,理解并认可了法官的工作,最终同意代为履行3000元赔偿款。剩余部分双方达成谅解,约定待高某某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后再行支付。

  今年8月,高某某将剩余的执行款项全部履行到位,法院从到位案款中扣除已发放的救助金。当彭某某最终拿到全部款项时,她的感激溢于言表,专程来到法院致谢。

  从菜市场的冲突,到法院的判决,再到执行路上的波折与最终的圆满化解,这起案件见证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情怀与担当。下一步,吉水县法院将不断探索创新执行方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与救助机制,努力让每一份生效判决都变成老百姓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加速抵达,可感可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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