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算是劳动关系终止
一、怎样才能算是劳动关系终止
劳动关系终止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通常有以下情形:
1. 劳动合同期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劳动关系终止。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消灭,劳动关系随之终止。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意味着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即将消灭,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关系中的义务,劳动关系终止。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失去合法经营资格,劳动关系也会终止。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兜底条款,为法律适用的灵活性留有余地。
在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会终止。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通常需按规定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并依法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怎么赔偿
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分不同情形:
1.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 用人单位合法终止: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合法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同上。
3. 劳动者原因导致终止:若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即可终止合同。
三、什么都没有怎么确定劳动关系
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可通过以下方式确定劳动关系:
第一,收集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显示用人单位定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社保缴纳记录能证明单位为劳动者参保,这些都能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第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类证件表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具有明确的身份标识。
第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这些记录反映了劳动者从应聘到入职的过程,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线索。
第四,考勤记录。例如打卡记录、考勤表等,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
第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同事的证言可以从侧面证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确认产生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相关事实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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