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老板不给工资合法吗
一、辞退老板不给工资合法吗
老板辞退员工后不给工资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老板辞退员工却不支付工资,员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与老板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其支付工资。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赔偿。
4.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维权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数额等情况。
二、辞退家里育儿嫂怎么赔偿
辞退家里育儿嫂是否需要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双方签订了正规劳务合同,且合同中有关于辞退赔偿的约定,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提前辞退需支付一定月数工资作为赔偿,就需按此标准给予育儿嫂相应赔偿。
若没有签订合同,通常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如果育儿嫂并无过错,雇主突然辞退,从情理和公平角度,可给予一定补偿。补偿数额可参考育儿嫂的月工资以及已提供服务的时长。比如,工作时间不长,可支付半个月或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若工作较久,可适当增加补偿金额。
但要是育儿嫂存在严重失职、不能胜任工作等问题,雇主有正当理由辞退,则无需进行赔偿。比如育儿嫂虐待孩子、多次无故旷工等,雇主可直接辞退且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总之,辞退育儿嫂的赔偿问题,优先看合同约定,无约定则依据公平原则及育儿嫂的工作表现来确定。
三、辞退补偿会计怎么处理
辞退补偿在会计上属于职工薪酬核算范围,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确认辞退福利时,企业应当根据辞退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因为辞退福利通常是在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时确认,该支出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所以计入管理费用。
实际支付辞退补偿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此时,企业通过支付款项履行了因辞退职工而产生的负债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存在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应当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相关规定。并且,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辞退福利的性质、金额和支付时间等信息,以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了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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