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2025-12-31 18:03:22 法律知识 0
  离职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离职领失业金需同时满足: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缴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标准由各地确定,介于当地最低工资与低保标准间。领取期限按缴费时长划分,最长24个月。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离职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离职后领取失业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金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通常会参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来说,失业金水平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期限也有规定,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24个月。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主动离职有补偿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主动离职,一般情况下是有补偿的。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若劳动者能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时间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不过,主动离职获得补偿有一定条件。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主动离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主动离职没有合理理由,单纯因为自身原因离职,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但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不受影响。

   三、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

   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劳动者有自主择业权,法律保障劳动者的辞职权利,但需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若已过试用期,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这三十日是预告期,目的是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安排人员接替工作,避免因人员突然变动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此外,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不过,若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辞职时建议按法律规定操作,以维护自身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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