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自己辞职不干了,单位给赔钱吗
一、如果是自己辞职不干了,单位给赔钱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单位无需支付赔偿。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员工主动辞职,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1.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员工因此辞职,单位需给予补偿。
2.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比如拖欠工资、克扣奖金等,员工辞职时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3.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以此为由辞职,可获得经济补偿。
4.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员工辞职单位应给予补偿。
5.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可获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辞职时,需判断是否属于上述特殊情形,如有,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属于正常主动离职,单位通常无赔偿义务。
二、厂里临时工离职是直接把工资结清吗
厂里临时工离职时,工资一般应直接结清。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临时工与厂里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其离职时,厂里有义务及时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
从法律层面看,这保障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如果厂里不直接结清工资,临时工可以与厂里协商,要求其按照规定支付工资。若协商无果,临时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厂里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厂里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临时工加付赔偿金。临时工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不过,实践中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工资核算复杂等,双方可协商确定合理的支付时间,但这需取得临时工的同意。
三、辞职后必须要有离职证明新单位才能续交社会保险吗
辞职后并非必须有离职证明新单位才能续交社会保险。
从社保办理角度来看,离职证明主要作用是证明劳动者和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新单位为员工续交社保,核心要求是确认员工处于可参保状态,即与原单位不存在社保关联。
多数情况下,新单位为避免风险,要求员工提供离职证明。因为若员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未合法解除,原单位可能仍在为其缴纳社保,新单位无法重复缴纳。若新单位在未确认的情况下为员工缴纳社保,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离职证明,新单位也可通过其他方式续交社保。例如,新单位可通过社保系统查询员工社保缴纳状态,若显示已停保,表明原单位已停止缴纳,新单位便可直接办理续交手续。此外,部分地区社保机构允许新单位凭劳动合同等材料为员工办理社保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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