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相对性还存在吗

2026-01-04 03:03:18 法律知识 0
  合同无效相对性还存在吗?合同无效后相对性仍存在,但表现形式有别。合同相对性指合同在特定当事人间有拘束力,无效合同会产生返还财产等后果,责任承担遵循相对性。特殊情况下会影响第三人利益,但不否定相对性基础地位。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合同无效相对性还存在吗

   合同无效后,相对性仍然存在,但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会产生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法律后果。这些后果的承担主体依然遵循相对性原则,即由合同当事人相互承担,非合同当事人通常无需承担合同无效产生的责任。比如,甲与乙签订的合同无效,甲若已交付货物,乙应返还货物或折价补偿;若一方有过错导致对方损失,过错方应赔偿对方,这都局限在甲乙之间。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合同无效可能会影响到第三人的利益,如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第三人有权要求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但这并不否定合同相对性的基础地位,只是对其的补充和例外情形。总体而言,合同无效时相对性依然是合同责任和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遵循。

   二、未设立分公司合同无效吗

   未设立分公司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判定需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核心在于判断是否存在法定无效情形。

   一般来说,即便分公司未设立,但如果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就是有效的。设立后的公司需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合同权利义务予以承继。

   然而,若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则会被认定无效。

   所以,未设立分公司与合同是否有效并无直接因果关系,关键看合同本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

   三、合同无效能撤销林权证吗

   合同无效不一定能直接撤销林权证,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后发放的证书。

   若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与林权证登记的基础法律关系紧密相关,比如该合同是林权证登记的依据,合同无效意味着林权证登记所依据的基础事实不存在,那么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申请撤销林权证。例如,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林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基于该合同办理的林权证就可能因缺乏合法基础而被撤销。

   但如果合同无效与林权证登记没有直接关联,比如林权证登记是基于其他合法有效的文件和程序,此时合同无效通常不会导致林权证被撤销。

   要撤销林权证,需向相关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核实后,按法定程序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不服,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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