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单位未交社保现在可以告吗
一、10年前单位未交社保现在可以告吗
10年前单位未交社保现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存在一定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从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只要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理论上可要求单位补缴。
然而实际操作存在困难。一是证据收集方面,时间过去10年,证明劳动关系的难度增加。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能难以完整获取。二是法律程序上,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虽补缴社保不受仲裁时效限制,但如果劳动者要求因未缴纳社保的赔偿,会受时效约束。三是社保政策和执行情况在不同地区有差异,部分地区对于长时间之前的社保补缴问题,可能存在政策限制或执行障碍。
若要维权,建议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工作两年公司没交社保能赔偿多少钱
工作两年公司没交社保,赔偿情况如下:
- 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员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工作两年,公司应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资是指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社保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公司有义务为员工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具体补缴金额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当地社保政策和公司与员工工资情况核算。
- 赔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若因公司未交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公司需赔偿相应损失。损失数额按当地失业保险政策确定。
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赔偿与补缴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合同到期补偿金算不算自己投社保的
合同到期补偿金与个人缴纳社保的费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补偿金不算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
合同到期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或存在法定应支付补偿情形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其计算通常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个人缴纳社保费用是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为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并缴纳给社保机构的费用,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
两者的性质和用途完全不同。合同到期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工作贡献和失业风险的一种经济补偿;个人缴纳社保费用是为了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所以,合同到期补偿金不包含个人缴纳社保的费用,也不能将其视为个人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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