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6年算无固定期限吗

2026-01-05 10:42:12 法律知识 0
  工作6年算无固定期限吗?工作6年不一定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订立;符合特定情形,劳动者提出续订等应订立。仅工作6年不符合法定情形且未协商一致,通常不是。满一年不签书面合同视为已订立。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工作6年算无固定期限吗

   工作6年不一定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存在以下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违规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仅工作6年,若不符合上述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也未与单位协商一致签订,通常不会自动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和工作6年并无必然联系。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理解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该合同并非“终身合同”,它只是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不能解除或终止。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解除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后,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经济性裁员等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但需遵循法定程序,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对劳动者来说,无固定期限合同提供了更稳定的职业保障。劳动者可长期在用人单位工作,不用担心合同到期面临失业。不过,劳动者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也存在法定情形,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

   三、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并非没有终止时间,只是没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日期。

   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双方的意思自治,是基于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约定。二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三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能增强员工归属感和稳定性,对企业发展也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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