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怎么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
商标评审委员会是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的法定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
其职责包括处理商标注册异议复审、商标无效宣告复审等案件。当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决定不服时,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已注册的商标存在争议,认为其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也能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处理案件时,需遵循法定程序。要保障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辩论等权利,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与合法性。作出的决定或裁定具有法律效力,但当事人若对决定或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管理体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有助于解决商标纠纷,维护商标注册、使用的正常秩序,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个人怎么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注册商标,可通过商标局官网在线服务系统或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具体手续如下:
1.确定商标:需有显著特征,不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或相同,且不属于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
2.查询商标:通过商标局网站查询准备注册的商标,评估注册风险,避免与已注册或申请中的商标冲突。
3.准备材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图样、商标注册申请书。
4.提交申请:通过商标局官网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按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或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以及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5.缴纳费用:经审查合格的,商标局发放缴费通知书,申请人需缴纳商标注册费用,费用标准为每个商标300元。
6.等待审核:商标局会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通过审查后会进行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3个月。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注册成功,商标局核发商标注册证。
三、公司名称被别人注册商标还能用吗
公司名称被别人注册商标后能否继续使用,需分情况判断。
若公司名称使用在先,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已持续使用该名称开展经营活动,享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这属于“在先使用抗辩”。不过使用时要附加区别标识,避免消费者混淆。比如公司在当地经营多年,在他人申请商标前已广泛使用该名称,就可在现有业务中继续使用,但可能需在招牌、宣传资料上加注特别标识。
若公司名称使用在后,他人商标已注册成功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继续使用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使用,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若继续使用该名称开展与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易让消费者认为两者存在关联,就会面临法律风险。
因此,公司需评估自身使用情况和商标具体情形,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定是否能继续使用公司名称,避免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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