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以外的证据算是证据吗
一、案发现场以外的证据算是证据吗
案发现场以外的证据当然算证据。证据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只要该证据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无论是否来自案发现场,均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关联性要求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能够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合法性强调证据的收集程序和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真实性则指证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而非伪造或虚构。
比如,证人在案发现场以外目睹与案件相关的行为,其证言可作为证据。再如,在其他场所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等,只要满足上述证据的特性,都具有证明效力。实践中,许多重大案件的侦破及定罪,往往离不开案发现场以外所获取的关键证据。因此,不能仅以是否处于案发现场来判断证据的有效性。
二、认罪后又找到新的证据能翻案吗
认罪后又找到新证据,存在翻案的可能,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新证据属于关键证据,足以对原认定的犯罪事实产生实质性影响,比如能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那么翻案具有较大可能性。例如,新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或者能证实原证据存在严重瑕疵、系非法取得等,这都可能动摇原判决的基础。
司法机关会对新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真实性等。若新证据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形成有效证据链,足以推翻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法院会依法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案件。
不过,如果新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较弱,不能有力地改变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或者与现有证据体系相比,不足以达到推翻原判的程度,那么翻案可能不会成功。总之,能否翻案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进行判断。
三、诉讼证据要多久才能立案
诉讼证据本身不存在“立案”一说,立案是指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起诉予以受理的程序。一般而言,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符合起诉条件的材料后,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这里的起诉条件包括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如果提交的证据及相关起诉材料不完备,法院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上述七日的立案审查期限内,这可能会导致实际立案时间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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