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流程是怎样的
一、撤销婚姻流程是怎样的
撤销婚姻的流程因情形不同而有差异。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受胁迫方需准备好证明受胁迫结婚的相关证据,如威胁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根据证据情况进行审理,若查证属实,将依法判决撤销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样要准备好证明对方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符合条件的,会判决撤销。
婚姻被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撤销婚姻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吗
撤销婚姻的办理方式因情形而异。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不能去民政局办理。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同样不是在民政局办理。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总之,目前法律规定下,撤销婚姻均需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的方式进行,民政局不负责办理撤销婚姻相关事宜。当事人若有撤销婚姻需求,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申请。
三、撤销婚姻处理方法有哪些
撤销婚姻需依法律规定的情形与程序进行,不存在绝对简单统一的方法。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主要是因胁迫结婚,以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
若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此过程中,需准备好证明受胁迫的相关证据,比如威胁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样要收集能证明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证据,例如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通过向法院起诉来实现撤销婚姻的目的。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与要求,准备充分证据,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途径来实现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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