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故意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什么责任

2026-01-07 20:41:57 法律知识 0
  员工故意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什么责任?要是员工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并没有全部赔偿公司因此受损的财产,公司便可在双方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之际强制要求员工一次性归还所有剩余的经济损失。在特定且严重的情况下,例如员工故意对本公司造成损失,这种行为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员工故意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什么责任

   倘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本公司带来实质性的财产损失,那么他(她)将有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

   若员工的严重渎职或贪污腐败等不道德行为为公司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公司将保留单方解除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权利。

   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标准,若由于员工自身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那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要求员工承担赔偿。

   至于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方式,可以从员工的薪资中扣除,但是每个月扣除的总额不能超过该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倘若扣除部分后,剩下的工资仍未达到本地的最低工资水平,那么就需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除此之外,要是员工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并没有全部赔偿公司因此受损的财产,公司便可在双方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之际强制要求员工一次性归还所有剩余的经济损失。

   在特定且严重的情况下,例如员工故意对本公司造成损失,这种行为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员工故意不签合同有啥后果

   员工故意不签合同,会产生如下后果:

   其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签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但需依法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其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因员工故意不签,用人单位仍需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且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其三,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员工的合法权益虽能得到保障,但员工拒绝签订合同的行为本身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和用人单位的管理秩序,可能会面临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进行的相应处理。

   三、员工故意不签合同违法吗

   员工故意不签合同不违法,但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一方面,从法律规定来看,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共同义务。若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协商、通知等义务,而员工故意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在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后,无需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但需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另一方面,对于员工自身而言,不签合同虽不违法,却会使其自身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比如,在涉及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出现纠纷时,由于缺乏书面合同的明确约定,员工可能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进而影响其合法权益的维护。

   此外,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员工故意不签,导致这一情况出现,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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