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出资买房,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
一、父母双方出资买房,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
父母双方出资买房,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形处理:
-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分割;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通常是均等分割,但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倾斜。
-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若父母的出资是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比如,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若无其他约定,男方享有60%的房产份额,女方享有40%的房产份额。
实践中,法院在处理这类房产分割问题时,会审查出资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出资协议等,以确定出资情况及性质。同时,也会考虑婚姻持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对房产分割进行合理调整,以平衡双方的利益。
二、买房签完草签合同不想买了怎么办
买房签完草签合同后不想买,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草签合同有法律效力,不想买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常见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金数额通常在草签合同中有约定,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
不想买房,可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若能证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政策变化导致无法办理贷款等客观原因,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要求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如突然不想买或资金出现问题,与开发商协商时,需做好承担一定损失的准备,争取降低违约成本。
若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开发商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购房者违约责任。此时购房者应积极应对,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属需分情况认定。
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办理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房屋仍属于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获得补偿。计算方式通常为: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乘以房屋增值率,再除以2。
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作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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