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么
一、离婚后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么
离婚后,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利,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使子女能够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健康成长,同时也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能够与子女保持联络、交流感情。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强制执行。
二、夫妻离婚孩子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离婚后孩子迁户口,通常按以下步骤并准备相关手续:
1.确定抚养权:要有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这是办理户口迁移的重要依据。
2.迁出申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孩子的户口本、抚养权归属证明等材料,到孩子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3.迁入申请:持上述材料和户口迁移证,前往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若拟迁入地为房产所在地,还需提供房产证明。
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前建议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以了解详细信息并按要求准备齐全材料,确保户口迁移顺利完成。
三、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家庭财产是如何分割的
夫妻协议离婚时,家庭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尊重双方意愿。夫妻双方可自由协商财产分割方式和份额,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遵循公平原则。虽然尊重双方协商结果,但也要保证分割公平合理,避免一方凭借优势地位迫使另一方接受不合理分割方案。
再次,保护妇女、儿童和无过错方权益。在分割财产时,应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也应得到适当照顾。
最后,区分财产性质。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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