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和手续
一、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和手续
起诉离婚所需证件材料和手续如下:
证件材料方面:
1.离婚起诉状,应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2.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证明原告身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4.如有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涉及抚养权问题时会用到。
5.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用于分割财产。
6.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报警记录等。
手续方面:
1.撰写好离婚起诉状后,携带上述证件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3.缴纳诉讼费后,案件正式进入审理程序。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传票。
4.开庭时,双方需按时参加庭审,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进行举证、质证等诉讼活动。
5.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将依法作出判决。
二、两个人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婚吗
两个人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实现离婚目的。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一方不同意离婚,便无法走协议离婚程序。
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法院会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即便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仍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三、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一般归谁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归属,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通常,离婚并不影响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父母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但实际生活中,涉及的是直接抚养权归属。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婴儿期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需求。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因素。比如一方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条件且无不良嗜好,会更有利于争取抚养权。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其意愿是重要参考。
另外,如果一方存在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等法定情形,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总之,一切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考量。
以上是关于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和手续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