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2026-01-08 09:25:51 法律知识 0
  尽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尽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通常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中,子女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尽赡养义务可认定形成扶养关系,去世后可和其他继承人一样继承遗产,分配时会考虑扶养情况。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尽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尽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通常有继承权。

   依据民法典,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判断继子女有无继承权,关键在于是否形成扶养关系。

   当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可认定双方已形成扶养关系。赡养行为体现了继子女在生活照料、经济供养、精神慰藉等方面对继父母的付出,这种付出构建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旦形成有扶养关系,继子女在继父母去世后,便和其他法定继承人一样,拥有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若有多个继承人,遗产分配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尽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在法律上是有继承权的。

   二、不能继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有哪些

   不能继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人身权利,如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这些权利依附于人身存在,随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等,它们是由特定人依一定程序取得的,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3.承包经营权,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可依法继承,但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继承,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如家庭承包,共同承包人可继续承包。

   4.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公民只有使用权,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依法继承,基于“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可使用宅基地。

   5.被继承人死亡后,有关单位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是给予特定家属的经济帮助和精神抚慰,并非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能继承。

   6.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若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归受益人所有,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

   三、再婚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规定是什么

   再婚财产继承顺序和分配规定遵循《民法典》相关条款。

   继承顺序方面,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分配规定上,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再婚家庭中,关键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直接作为遗产继承;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再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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