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离婚,自建房落的是老人的户,能分吗
一、上门女婿离婚,自建房落的是老人的户,能分吗
上门女婿离婚时,自建房登记在老人名下,通常不能直接分割该房产。
从法律角度看,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自建房登记在老人名下,意味着在法律上该房屋的所有权归老人,并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上门女婿不能基于离婚对登记在老人名下的自建房主张分割。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上门女婿或夫妻双方对该自建房有出资,比如参与建房时投入了资金、材料或提供了劳务等,那么可以主张相应的补偿。这种情况下,需提供出资的证据,如付款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等,证明自己的出资事实。然后,根据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因素,要求老人或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合理补偿。
总之,一般情况下上门女婿不能分割登记在老人名下的自建房,但有出资等特殊情况时,可争取合理补偿。
二、离婚之后再结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通常需要离婚证。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时,当事人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对于再婚者而言,离婚证是证明其目前婚姻状况为离异、处于无配偶状态的重要凭证。
婚姻登记机关通过查验离婚证,能确认当事人已结束上一段婚姻关系,符合再婚登记的条件。若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以用于再婚登记。
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再进行结婚登记,是需要提供离婚证的,以完成婚姻状况的审核和登记手续。
三、夫妻一方外遇离婚后怎么分配财产
夫妻一方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离婚时财产分割有约定从约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次,若无约定则按照法定原则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一方外遇的情况下,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得到适当照顾。
最后,需注意的是,只有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程度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单纯的外遇行为,可能不会必然导致少分财产,但法院也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裁量。此外,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其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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