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二十几年后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
一、结婚二十几年后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
结婚二十几年后离婚,财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等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式与比例,达成一致后按协议执行。
2.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若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可能会适当少分其财产。
3.均等分割为一般原则,但也会考虑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如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贡献较大,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此外,若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且该约定合法有效,应按照约定分割财产。
二、离婚后不让见孩子如何处理比较好
离婚后一方不让见孩子,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解决:双方先尝试沟通,了解对方阻止探望的原因,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比如,重新确定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保障探望权的行使,同时也兼顾孩子及对方的生活安排。
2.寻求调解:若协商无果,可请求有关部门或机构调解。如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反映情况,由其介入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申请强制执行:若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明确了探望权,而对方仍拒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要求对方配合履行探望权。
4.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如果对方长期故意阻挠探望,严重影响孩子与自己的感情交流,且对方的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孩子的健康成长。
三、在北京异地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在北京异地办理离婚证,若双方均非北京户籍,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在北京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协议离婚要求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不过,若满足一定条件,可通过诉讼离婚方式在北京办理。需一方在北京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居住证明,比如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等。
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起草起诉状,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2.准备诉讼所需证据,如结婚证、身份证、居住证明等。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通常是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6.开庭审理,双方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7.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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