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满18岁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一、父母离婚,孩子满18岁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父母离婚时,孩子已满18岁,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父母的共同财产分割与孩子年龄无关,由父母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孩子已满18岁,在父母财产分割中通常没有直接的分配权,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分割主体为父母。
不过,如果家庭财产中有孩子的个人财产,比如孩子通过继承、赠与、劳动等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应归孩子个人所有,父母不得对其进行分割。
若孩子虽已满18岁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用。
二、离婚孩子18岁后自己选择跟谁吗
孩子18岁后离婚不存在抚养权归属问题,无需选择跟谁。
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18岁的孩子已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法律上有自主生活能力,父母对其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即便孩子满18岁,如果还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可能需要给予一定生活支持。但这并非基于抚养权,而是基于亲情和道义。
所以,孩子18岁后父母离婚,孩子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决定生活安排,父母双方也无需就抚养权进行协商或由法院判决。
三、分居四五年了,一方找不到了怎么离婚
在一方找不到的情况下离婚,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是宣告失踪后离婚。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要提供能证明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且经多方寻找无果的证据,如当地派出所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等。法院受理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仍无消息,法院会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之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二是直接起诉离婚。直接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对方下落不明,法院通常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限为六十日。在公告期满后对方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若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且这种分居状态持续四五年,法院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进而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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