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子女再卖出需交20%所得税怎样计算
一、房屋赠与子女再卖出需交20%所得税怎样计算
房屋赠与子女再卖出时,20%个人所得税通常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转让收入为实际成交价格。受赠时的相关费用包括受赠人缴纳的契税等。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计算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得出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子女将受赠房屋以100万卖出,受赠及转让过程中缴纳税费和合理费用共10万,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0=90万,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90×20%=18万。
二、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履行后能不能撤销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履行后,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撤销。
一般而言,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赠与。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暴力伤害,严重侵犯其人身安全,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若赠与人生活困难需要受赠人扶养,而受赠人拒绝履行,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赠与合同约定受赠人要使用赠与财产用于特定公益项目,受赠人未履行该义务,赠与人可撤销。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三、个人写的赠与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个人写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个人所写赠与合同即为有效:
1.行为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能清晰理解合同内容及行为后果,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比如精神正常、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签订合同,就符合该条件。
2.意思表示真实。赠与是双方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若赠与人是在受威胁下签订赠与合同,其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效力会受影响。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赠与的财产须是赠与人合法所有,且赠与行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例如,不能将盗窃所得财产赠与他人。
不过,对于一些特殊财产,如不动产、车辆等,除签订赠与合同外,还需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赠与才发生物权转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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