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不能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2026-01-13 01:44:24 法律知识 0
  民法典规定的不能结婚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规定不能结婚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重婚,已有配偶者再结婚,后一婚姻无效,还可能担刑责;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直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存在这些情形且符合其他条件,才能办结婚登记。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民法典规定的不能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不能结婚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第一,重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重婚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已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后一婚姻关系无效,还可能构成重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等。这种规定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道德的考虑,避免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遗传疾病等问题,保障后代的健康和人口质量。

   只有不存在上述情形,且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男女双方才能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

   二、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领结婚证所需材料通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一般不会因年份有大的变动。在中国内地,双方领结婚证,需准备以下材料:

   第一,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双方户籍信息,身份证用于确认身份。

   第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该声明在婚姻登记处签署,以此证明双方的婚姻状况和血亲关系符合结婚条件。

   第三,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要清晰、符合婚姻登记处的要求。

   若一方为港澳台居民,除身份证、有效通行证外,还需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若一方为外国人,要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我跟我老公没有结婚证我想要孩子是否可以起诉要回来

   没有结婚证不影响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证明孩子与自身的亲子关系,如提供出生证明等。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若孩子处于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亲生活。若孩子已满两周岁,会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比如经济收入情况、居住环境、个人品德等。若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要起诉,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能证明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孩子的生活现状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抚养权争议。在诉讼过程中,需充分表达自身抚养孩子的意愿和能力,以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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