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2026-01-13 04:23:16 法律知识 0
  房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房产继承规定以《民法典》为核心。法定继承分两个顺序,按顺序继承,对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有明确界定。遗嘱继承可指定法定继承人或赠给他人,有多种遗嘱形式及要件。还有代位继承规定,特定人可适当分遗产。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房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房产继承规定以《民法典》为核心。法定继承方面,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有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与遗赠方面,被继承人可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房产,也能将房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形式多样,如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法定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此外,还有代位继承的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同时,对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适当分给遗产。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仅拥有使用权。不过,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继承房屋后可以按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过户手续。若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也可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灭失。

   若继承人是城市居民,同样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依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但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当房屋自然坍塌或无法居住后,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所以,农村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基于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继承人能获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益。

   三、自书遗嘱怎么办理继承公证

   自书遗嘱办理继承公证,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继承人要准备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的户籍注销证明;自书遗嘱原件;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折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可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2. 提出申请:继承人共同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3. 公证审查:公证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否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等。同时,可能会对继承人进行询问,了解相关情况。

   4. 出具公证书: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处会出具继承公证书。继承人凭借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过户等手续。

   需注意,各地公证处要求可能有差异,办理前可先电话咨询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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