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安置房公证费用怎么算
一、继承安置房公证费用怎么算
继承安置房的公证费用计算方式各地存在差异,主要有按比例收费和按件收费两种。
按比例收费较为常见。通常是根据安置房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来收取公证费。比如,有的地区规定,房屋价值在 50 万元以下部分,按不超过 0.3%收取;超过 50 万元至 500 万元部分,按不超过 0.25%收取;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部分,按不超过 0.2%收取;超过 1000 万元部分,按不超过 0.1%收取。
也有按件收费的情况。对于一些价值相对较低或者情况简单的安置房继承公证,公证机构可能直接按每件固定金额收取费用,如每件 800 元至 2000 元不等。
具体收费标准需咨询当地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前,可要求公证机构提供详细的收费清单,并明确各项收费的依据和计算方式。
二、继承案件起诉到开庭要多久
继承案件从起诉到开庭的时间并无明确法律规定,受多种因素影响。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继承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立案后,会在一个月左右安排开庭,但实际时间可能更短或稍长。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还可延长。通常立案后大概一到两个月会开庭,不过若案件复杂、法院案件量多,开庭时间会推迟。
若被告需公告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会增加,开庭时间也会相应延后。公告送达的公告期一般为六十日。
总体而言,继承案件起诉到开庭的时间不固定,少则一个月左右,多则数月,当事人可与受理案件的法院沟通,了解具体进展。
三、户口迁走后父母有继承权吗
户口迁走不影响父母的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继承权主要依据亲属关系确定,而非户口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只要存在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即便子女户口迁走,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子女去世且未留有效遗嘱排除其继承权的情况下,依然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
例如,子女因工作、结婚等原因将户口迁出原户籍地,之后不幸离世,若没有遗嘱对遗产作出特别安排,父母与配偶、子女一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享有对子女遗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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