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有什么
一、北京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有什么
北京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如下:
1. 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 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身份证件等材料;有遗嘱的还需提交已公证过的遗嘱。
3.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等材料。
4. 缴纳相关税费。涉及到的税费可能有印花税、契税等。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缴纳契税。
完成上述步骤后,继承人就能完成北京房产的继承过户。
二、被告死亡继承人能放弃继承吗
被告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被继承人的遗产。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当被告死亡且涉及相关法律案件时,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对于被告生前所负的债务、法律责任等,继承人一般无需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也就是说,若被告存在未了结的法律纠纷或债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用承担因继承遗产而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需要告知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该放弃行为是否存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如果放弃继承导致债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法院可能对该放弃行为的效力进行审查或作出相应认定。
三、北京房子继承给外地人合法吗
北京房子继承给外地人是合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方面,只要外地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无论其户籍所在地是否为北京,都有权依法继承北京的房子。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方面,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北京的房子指定由外地人继承。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该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外地人凭借有效的遗嘱就能继承房产。
不过,外地人继承北京的房子后,若涉及到房产过户等手续,需按照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依法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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