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顺序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一、第二顺序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第二顺序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分情况判断。
若发生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当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能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不是上述情况,而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且其生前未放弃继承,这时会发生转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其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之一,享有相应继承权。
若不符合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条件,第二顺序继承人死亡,其子女通常没有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因为法定继承需按顺序进行,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二、独生子女的遗产父母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吗
独生子女的遗产,父母的兄弟姐妹一般不可以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方式。若独生子女留下遗嘱,明确将遗产给予父母的兄弟姐妹,那么他们可依遗嘱继承。
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独生子女去世后,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此时父母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通常无法继承。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父母先于独生子女死亡,且父母的兄弟姐妹属于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时,有可能继承遗产。比如父母的子女先于父母死亡,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在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且未放弃继承的,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三、房产继承给子女遗嘱一定要到公证处公证吗
房产继承给子女,遗嘱并非一定要到公证处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多样,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每种遗嘱形式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只是其中一种经过公证机构证明的遗嘱,但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过,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证明力,经过公证的遗嘱,内容和形式上更能保证符合法律规定,在发生纠纷时,更容易被法院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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