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协商继承房产
一、怎样办理协商继承房产
办理协商继承房产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继承人:依据法律规定或遗嘱明确有权继承房产的人员。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 开具相关证明:继承人需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同时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时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
3. 协商房产分配:所有继承人就房产分配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如按比例分割、由部分继承人继承并给予其他继承人补偿等,形成书面协议。
4. 办理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经审核无误后,缴纳相关税费,即可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需注意,各地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和公证处。
二、宅基地不能继承怎么办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遇到宅基地不能继承的情况,可参考以下处理办法:
1. 继承地上房屋:依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虽不能继承宅基地,但能继承地上房屋。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该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毁损。
2. 维持房屋现状:为持续使用宅基地,要保证房屋处于适宜居住状态,避免闲置坍塌。及时修缮维护,防止房屋因年久失修而无法居住,失去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益。
3. 了解集体政策:向所在村集体咨询相关政策,某些情况下,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可通过一定程序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比如,继承人符合分户条件且无其他宅基地,可申请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
4. 有偿退出或转让:若继承人无意使用宅基地,可与村集体协商有偿退出,获得一定补偿;也可在村集体内部转让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成员。
三、宅基地的房产如何继承
宅基地房产继承需区分宅基地和房屋两部分。
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继承房屋后可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同时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若继承人已有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原则,虽能继承房屋,但无法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若继承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市户口子女,同样可以继承房屋。不过,基于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对房屋所占宅基地有有限的使用权,只能对房屋进行维修,不能翻建、重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在继承手续方面,通常需先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然后携带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若存在多个继承人,需明确各自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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