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间有遗产继承权吗
一、兄弟姐妹间有遗产继承权吗
兄弟姐妹间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兄弟姐妹,涵盖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例如,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离世且不存在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其遗产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兄弟姐妹有权继承遗产。另外,若存在遗嘱指定兄弟姐妹继承遗产,兄弟姐妹也可依据遗嘱获得继承权。
不过,实践中可能会因是否尽到扶养义务、是否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等因素,影响兄弟姐妹实际继承遗产的份额或资格。
二、养老保险可以继承给配偶吗
养老保险能否继承给配偶,需分情况讨论。
对于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部分,在参保人去世后可以继承给配偶等法定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参保人在缴纳养老保险过程中,个人账户有余额,在其去世后,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这部分余额。
但对于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具有人身属性,仅用于保障参保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在参保人去世后,这部分养老金就不再发放,不能继承给配偶。
若要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配偶等继承人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通常要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相应的余额。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给配偶,基础养老金部分则不能继承。
三、央产权房使用权能继承吗
央产权房使用权一般不能继承。
从法律性质来看,使用权并非所有权,它只是对房屋的使用权利。央产权房的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国家或相关单位,个人仅拥有使用权,这意味着个人并不具备完整的财产权益。而继承的对象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使用权不属于此范畴。
当使用权人去世后,其继承人若想继续使用央产权房,需要根据产权单位的规定来确定。有些产权单位可能会考虑继承人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相关政策,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允许符合条件的继承人继续承租,但这并非继承行为,而是基于单位的政策和规定。
如果未经产权单位同意,继承人擅自使用央产权房,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产权单位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所以,央产权房的使用权不能像所有权那样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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