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做子女的抚养权

2026-01-14 09:45:16 法律知识 0
  离婚怎么做子女的抚养权?离婚确定子女抚养权,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母亲不宜抚养则随父;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绝育、子女生活久等情形一方;八周岁以上考虑子女意见。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也可协议轮流抚养。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离婚怎么做子女的抚养权

   在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权,可参考以下方面:

   第一,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子女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子女可随父亲生活。

   第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可先就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达成抚养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二、离婚怎么争女儿的抚养权

   争取女儿抚养权,需从多方面入手。

   证明自身抚养能力是关键。要展示稳定的经济收入,可提供工资流水、工作证明等,以保障女儿生活和教育所需。同时,良好的居住环境也很重要,能为女儿提供舒适、安全的生活空间。

   强调自身抚养意愿和陪伴时间。让法院看到你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照顾女儿,如提供日常陪伴女儿的照片、视频等,证明有足够时间关注她的成长和需求。

   注重女儿的意愿。若女儿达到一定年龄,其真实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很重要。平时要与女儿建立良好沟通,让她愿意表达想和你一起生活的想法。

   指出对方不适合抚养女儿的情况。如对方有不良嗜好、暴力倾向、严重疾病等,可能影响女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因素,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提供自己能够给予女儿更好成长条件的证据。包括周边优质的教育资源、丰富的兴趣培养机会等,说明你能助力女儿全面发展。总之,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充分举证,以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三、离婚怎么确认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确认孩子抚养权,需从多方面考量,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核心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可支持。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通过与孩子谈话等方式,了解其想法。

   除上述法定因素外,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如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程度等,也是重要的考量方面。双方还可就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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