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
一、兄弟姐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
兄弟姐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
第一,法定继承时,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当被继承人去世且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同时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都不存在,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时,兄弟姐妹可继承遗产。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遗嘱继承时,若被继承人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兄弟姐妹,那么兄弟姐妹就可按照遗嘱继承相应遗产。不过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例如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等。
第三,转继承的情形,如果兄弟姐妹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也去世,且其没有放弃继承,那么他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可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第四,代位继承的情况,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二、新的遗产法规定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
在我国,并没有单独的“遗产法”,遗产继承相关规定主要在《民法典》中。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除法定继承外,被继承人还可以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即遗赠。
三、要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交纳哪些费用
继承父母房产涉及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类:
1. 公证费:若选择公证继承,需支付公证费用。收费标准通常按房产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在0.3% - 1%之间,不同地区收费有差异。
2. 房产评估费:继承房产时,往往要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费按房产价值的大小分段累计收取,通常在0.1% - 0.5%左右。
3. 印花税:继承房屋需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4. 登记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时,需缴纳登记费,费用一般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如果是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的税收政策和收费标准可能存在不同,具体费用建议向当地的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机构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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