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一、儿子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因此宅基地本身不能被单独继承。不过,儿子能否通过继承房屋间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益,分以下情况:
1. 儿子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宅基地上有房屋,儿子可以基于“地随房走”原则,通过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即便儿子已经另行申请了宅基地,同样能继承。若宅基地上无房屋,儿子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可收回。
2. 儿子已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儿子能继承房屋,从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若没有房屋,儿子不能继承宅基地。
总结来说,儿子继承农村宅基地关键看其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宅基地上有无房屋。
二、法定继承房产必须要公证吗
法定继承房产并非必须公证。
过去,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时,相关部门常要求继承人提供继承权公证书。但现在,依据相关规定,继承人可选择不进行公证来办理房产继承。
若不选择公证,继承人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凭借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若各继承人对房产继承无争议,也可直接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继承过户登记。
不过,公证也有其优势。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的合法性等进行详细审查,出具的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明力。部分不动产登记机构可能更认可经过公证的继承文件,办理过户手续时可能更顺畅。所以,法定继承房产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三、儿子死亡儿媳妇有无继承权
儿媳是否有继承权需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儿媳不在其中。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儿媳在儿子死亡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据法律规定,该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公婆遗产的继承。所谓尽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此外,如果公婆以遗嘱形式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儿媳,那么儿媳可依据遗嘱继承相应遗产,这属于遗嘱继承,而非法定继承。
总之,儿媳有无继承权不能一概而论,需根据是否尽主要赡养义务以及有无遗嘱等具体情况判断。
以上是关于儿子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