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一、个人财产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个人财产兄弟姐妹是否有继承权,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若被继承人去世时,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那么兄弟姐妹不参与继承,没有继承权。只有当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时,兄弟姐妹才有资格继承遗产。
此外,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将个人财产留给兄弟姐妹,那么兄弟姐妹依据遗嘱可以获得继承权,此时不遵循法定继承顺序。
另外,在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也可能获得部分遗产。比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遗产时,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可适当分给兄弟姐妹遗产;再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其中可能包括兄弟姐妹。
二、父亲死亡孙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父亲死亡后孙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需分情况判断。
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死亡,孙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也就是说,孙女可以代替其父亲,继承原本属于父亲应继承的爷爷、奶奶的遗产份额。
若父亲后于爷爷、奶奶死亡,且父亲继承了爷爷、奶奶的遗产后去世,孙女可以通过转继承获得遗产。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此外,若爷爷、奶奶订立了遗嘱,明确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孙女,那么孙女可依据遗嘱继承遗产。
三、父亲死亡继承公证需要什么人
办理父亲死亡继承公证,涉及的相关人员如下:
1. 继承人: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需参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存在遗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也需参与。若有代位继承的情况,代位继承人要参与;转继承时,转继承人也应参与。他们需亲自到公证处,表明是否接受继承的意愿。
2. 被继承人:即死亡的父亲。虽其已去世无法到场,但需提供其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等,以证明继承事实的发生。
3. 证明人:可能需要了解被继承人家庭情况、财产情况的人作为证明人。例如知道被继承人父母是否先于其死亡的亲属、邻居等。他们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辅助公证处核实情况。
继承人办理公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财产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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