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个继承人怎么提起继承诉讼
一、只有一个继承人怎么提起继承诉讼
在只有一个继承人的情况下,一般无需提起继承诉讼。继承诉讼通常是在多个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配等问题产生争议时才会启动。
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该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他人侵害,或遗产被他人非法占有等,此时可按以下步骤提起继承诉讼:
第一,收集证据。继承人需收集能够证明自己身份、与被继承人关系以及遗产范围等相关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遗嘱、财产证明等。
第二,撰写起诉状。在起诉状中明确原告(继承人)和被告(侵害其权益的人)的基本信息,陈述诉讼请求,如要求确认继承权、返还被侵占的遗产等,并详细说明事实与理由。
第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等待法院受理。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若受理,会通知各方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五,参与诉讼程序。按照法院安排参加庭审,在庭审中陈述事实、出示证据并进行辩论。
二、子女已死还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子女已死是否能继承父母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正常情况下其民事权利能力消灭,无法再作为主体继承父母财产。但法律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例如,甲先于其父母死亡,甲有子女乙,那么当甲的父母去世时,乙可以代位继承甲应得的份额。
若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已取得继承遗产的权利,该应继承的份额可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这就是转继承。比如,父母去世后,子女丙在还未实际分割父母遗产时死亡,丙应继承的份额会转由丙的继承人继承。
所以,子女已死在符合代位继承或转继承条件时,其相关继承人仍能间接继承父母财产。
三、子女与父母共同共有房产如何继承
子女与父母共同共有房产的继承,需先区分被继承人的遗产部分。因为共同共有房产中,并非全部房产都属于可继承财产,要先将其他共有人的份额分离出去,剩余部分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若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依遗嘱获得相应房产份额。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顺序中,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可协商确定各自继承的房产份额。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继承人可依据判决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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