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还能认定工伤吗请问

2026-01-15 22:23:02 法律知识 0
  66岁还能认定工伤吗请问?66岁一般不能认定工伤,认定工伤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66岁多已超退休年龄,与单位多为劳务关系。但未享受养老待遇且有事实劳动关系,或超龄务工农民因工伤亡,可能认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66岁还能认定工伤吗请问

   66岁一般不能认定工伤。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0或55周岁,66岁通常已超过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符合认定工伤的主体条件。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该66岁人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此外,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所以,66岁人员能否认定工伤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在于判断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以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二、65岁是否可认定工伤事故

   65岁能否认定工伤事故,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65岁通常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若其以劳务人员身份工作,工作中受伤一般按民事侵权处理,通过协商、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单位赔偿。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65岁人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例如农民工群体,部分人到65岁可能未享受养老待遇仍在工作,此时若满足条件就能认定工伤。

   总之,65岁能否认定工伤关键在于其与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

   三、65岁个人可以认定工伤吗

   65岁个人一般难以认定工伤。工伤认定通常以劳动关系为前提。

   按照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65岁的人大多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很可能已开始享受养老待遇,所以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不能依据工伤认定程序处理。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65岁人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符合其他工伤认定情形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当65岁人员不能认定工伤时,在工作中受伤可依据双方过错,通过民事侵权程序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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