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机关没收取保候审人保证金,应该如何解决
一、决定机关没收取保候审人保证金,应该如何解决
若决定机关没收取保候审人保证金,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首先,了解没收原因。决定机关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会出具《没收保证金决定书》,详细说明没收依据和事实理由。被取保候审人应仔细查看该决定书,确认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具体原因。
其次,申请复核。若被取保候审人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复核申请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阐明不服决定的事实和理由。
最后,依法申诉。若复核结果仍维持没收决定,且被取保候审人认为决定有误,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可向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没收保证金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在整个解决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要求,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同案犯不能担任保证人,因为其自身与案件有直接关联,可能会影响保证义务的履行。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保证人应具备一定的行为能力和条件,能够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比如,有稳定的生活、正常的认知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关注被保证人的行为。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保证人应是具有完全政治权利的公民,其人身自由未被剥夺或限制。像被判处有期徒刑且正在服刑的人,就不满足这一条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需有稳定的居住场所和经济收入。固定住处便于司法机关与其联系,了解被保证人情况;稳定收入能保证其在承担保证责任时,有能力履行可能的义务,如在被保证人违反规定时承担罚款等责任。
三、拘留通知书下来了可以取保候审吗
拘留通知书下来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需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情形可取保候审:
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申请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如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办案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审查申请,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若同意,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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