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一、兼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兼职工伤期间工资计算方式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如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一般指正常出勤月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或降低工资待遇,支付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定时长,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相关部门确认可适当延长。
若兼职人员与用工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虽然不适用工伤认定和停工留薪期规定,但可根据双方劳务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未约定,可依据民事法律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受伤的兼职人员可主张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兼职人员无法证明实际收入减少情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江苏工伤认定年龄限制吗
江苏工伤认定一般有年龄限制。
通常,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才符合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我国法定劳动年龄一般是男16周岁至60周岁,女16周岁至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在此年龄段内,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可按正常程序申请工伤认定。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进行工伤认定。此外,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也可申请工伤认定。
总之,江苏工伤认定原则上有年龄限制,但特殊情形下超龄人员也可能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三、江苏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江苏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含以下项目: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且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6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5万元。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此标准基础上增发40%。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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