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怎么申请赔偿
一、认定工伤后怎么申请赔偿
认定工伤后申请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劳动能力等级: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2. 明确赔偿项目与标准:依据伤残等级,明确可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3. 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病历资料、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4. 提交赔偿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若由用人单位办理,应督促其及时申报;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可自行申请。
5. 审核与赔付: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进行赔付。
申请过程中,要留意各环节的时间要求,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请。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认定工伤后是全额报销吗
认定工伤后,并非所有费用都能全额报销。具体情况如下:
- 工伤保险报销项目: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治疗工伤所需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住院期间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等,可按规定报销。
- 特定项目限额支付:部分项目存在支付标准和限额。如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性治疗,需符合相关规定,超出标准部分可能无法报销。辅助器具配置也有规定的目录和限额标准,超限额的费用需自行承担。
- 用人单位承担部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也由所在单位负责。
- 无法报销的费用:不符合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如一些非必要的滋补药品费用、与工伤治疗无关的检查费用等,不能报销。
总之,认定工伤后,大部分符合规定的费用可报销,但并非全额报销,存在部分需用人单位承担或职工自行负担的情况。
三、认定工伤后有伤残津贴吗
认定工伤后是否有伤残津贴,取决于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不享受伤残津贴。
综上,认定工伤后,并非所有情况都有伤残津贴,只有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工伤职工才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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