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要做工伤认定吗
一、司法鉴定要做工伤认定吗
司法鉴定和工伤认定是不同的程序,是否做工伤认定取决于具体需求。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可用于多种民事纠纷、刑事案件等,比如确定损伤程度、伤残等级等。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其目的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以让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是为了处理与工伤赔偿相关事宜,且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还可能涉及劳动能力鉴定。而司法鉴定通常适用于非工伤赔偿类纠纷,像人身损害赔偿等。所以,若为解决工伤赔偿,应做工伤认定;若为其他纠纷,可考虑司法鉴定。
二、司法鉴定有工伤认定书吗
司法鉴定和工伤认定是不同程序,司法鉴定通常不会直接出具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只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作出工伤认定,并出具工伤认定书。
而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它更多用于确定伤残等级、因果关系等事项,比如在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诉讼中会涉及,鉴定机构出具的是司法鉴定意见书,并非工伤认定书。
若职工想要获得工伤认定书,需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经该部门审核认定后,才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伤认定书。
三、私了工伤认定还会继续吗
私了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继续进行。工伤认定是由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行政确认,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
即便工伤事故双方私下达成赔偿协议,也不意味着排除了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权力。一方面,私了协议本身可能存在效力问题,如果协议显失公平、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受伤害职工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工伤认定。另一方面,工伤认定关乎职工能否享受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这是职工的法定权利。通过工伤认定,能确定职工是否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所以,即使私了,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及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这一认定过程不会因私了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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