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后还能工伤认定吗
一、协调后还能工伤认定吗
协调后仍可进行工伤认定。协调一般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赔偿等事宜进行协商,但这并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就可以申请。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即使双方进行了协调,若未完成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所以,协调行为本身不阻碍工伤认定的进行,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二、小扭伤可以工伤认定吗
小扭伤能否进行工伤认定,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若小扭伤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例如,在办公区域正常工作时不小心扭伤,或者因搬运工作导致扭伤等。
另外,在工作时间前后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也在工伤认定范围内。如果小扭伤符合这些情形,同样可以申请。
不过,如果小扭伤并非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或者与工作没有关联,比如在工作之外的活动中扭伤,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小扭伤本身程度不影响工伤认定,关键是看是否满足法定的工伤认定情形。
三、先要工伤认定再鉴定吗
是的,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具备后续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条件。它主要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符合工伤的法定情形,涉及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等方面的判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确定伤残等级,为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提供依据。
所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处理工伤案件的两个关键环节,且有明确的先后顺序,先完成工伤认定,再开展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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