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怎样上报工伤认定
一、工伤人员怎样上报工伤认定
工伤人员上报工伤认定,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准备材料。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此外,还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表中应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其次,确定申请主体和时限。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最后,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不完整,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审核通过后,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工伤认定标准责任划分
工伤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
责任划分上,一般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若职工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如果职工存在故意犯罪等不得认定工伤的行为,则用人单位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三、工伤几级如何认定伤残赔偿
工伤伤残等级认定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规定时间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鉴定委员会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标准进行评定,分为一至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伤残赔偿方面,赔偿项目与标准因伤残等级而异。一般来说,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 - 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 - 75%。五级、六级伤残,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 - 16个月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 - 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外,工伤赔偿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当地标准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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