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26-01-17 22:44:57 法律知识 0
  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下情形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给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做离岗检查等期间解约;工伤、患病、孕期女职工等特殊时期解约;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退休不足五年解约;违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付一月工资程序解约。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类劳动者的健康状况需进一步明确,在此期间解除合同损害其权益。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保障工伤和职业病患者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此时解约属违法。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劳动者康复所需时间,用人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医疗期保障。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在此期间随意解约。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临近退休的老员工再就业困难,法律禁止用人单位随意辞退。

   6.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二、签第三次劳动合同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时,通常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存在一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则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

   也就是说,若劳动者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在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只要劳动者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此规定旨在保障在同一单位长期稳定工作的劳动者权益,使其能获得更稳定的职业保障。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这是考虑到国企改制等特殊情况,保护老员工的就业权益。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除非出现法定特定情形,否则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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