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在几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026-01-18 04:22:34 法律知识 0
  应当在几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间因情形而异。一般60日内作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15日内作出。若需以其他结论为依据,时限中止。决定作出后会书面通知相关职工及单位。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应当在几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间,依据不同情形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还能报工伤吗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能报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不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用人单位虽可在超一个月后报工伤,但可能承担相应费用风险,职工一方也有独立申请认定的权利。

   三、用人单位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对工伤鉴定不服,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第一,申请再次鉴定。若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用人单位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应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提起行政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第三,提供新证据。在后续程序中,用人单位可收集并提供与工伤鉴定相关的新证据,证明原鉴定可能存在错误或不准确之处,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用人单位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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