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伤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2026-01-18 08:43:23 法律知识 0
  江苏省工伤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江苏省工伤九级伤残赔偿金额依具体情况计算,主要赔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万、就业补助金2.5万(特定情况支付);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按规定计算,单位未缴保险由其担责。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江苏省工伤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江苏省工伤九级伤残赔偿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计算,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的标准为5万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的标准为2.5万元。此两项补助金,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支付。

   4.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适当延长。

   5.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按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计算,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赔偿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金额。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赔偿由单位承担。

   二、鉴定伤残后还可以去认定工伤吗

   鉴定伤残后通常还能去认定工伤。伤残鉴定和工伤认定是不同概念,具有不同目的和适用范围。伤残鉴定一般是确定人身损害程度,为民事赔偿等提供依据;工伤认定是确认职工受伤或患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关系到工伤保险待遇。

   通常情形下,先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工伤伤残鉴定。但如果先做了一般的伤残鉴定,不影响再去申请工伤认定。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且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就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不过,需要注意提供相关材料,比如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另外,一般的伤残鉴定结论可能不能直接用于工伤赔偿,工伤赔偿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所以在完成工伤认定后,可能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江苏省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江苏省工伤停工留薪期主要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相关规定确定。

   一般来说,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对于多部位、多组织器官受到伤害的,以对应的各停工留薪期中最长的期限作为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各受损伤部位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不得累加。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需要继续治疗的,应当在期满前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申请。经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此外,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停工留薪期确认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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