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是否可认定为工伤

2026-01-18 16:02:52 法律知识 0
  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是否可认定为工伤?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需是特定事故伤害。特殊情况是工作时间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视同工伤。若能证明与工作有因果关系可申请认定,但难度大。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是否可认定为工伤

   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而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这强调的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下班途中通常不符合这一条件。

   若职工能证明突发脑溢血是因工作强度过大、长期加班等工作原因导致,且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可尝试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但一般来说,要证明这种因果关系存在较大难度。

   二、一般工伤骨折不够伤残等级的怎么赔偿

   一般工伤骨折但未达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及方式如下:

   1.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标准支付。

   3.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确认可适当延长。

   4.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应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时,职工需先申请工伤认定,再按法定程序主张赔偿。

   三、已鉴定为工伤九级的有哪些赔付的项目

   工伤九级可获得多方面赔付项目。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还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此外,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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