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怎么计是工资报酬劳动争议
一、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怎么计是工资报酬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工资报酬的计算遵循以下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集体合同,且集体合同有相关岗位劳动报酬标准的,也可参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若双方就工资报酬计算产生争议,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劳动者需提供能证明自己付出劳动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用人单位则应提供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报酬的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正常的劳动秩序。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是否计入工资总额,需分情况来看。
若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该部分工资应计入用工单位的工资总额。因为这符合工资总额“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的定义,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虽无直接劳动关系,但实际承担了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
若用工单位将费用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那么这部分工资不计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而是计入劳务派遣公司的工资总额。此时,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主体是派遣公司,相应工资属于派遣公司的工资核算范畴。
总之,判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是否计入工资总额,关键在于工资支付主体。直接支付的一方,需将其纳入工资总额统计。
三、急辞工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结算工资
急辞工情况下,劳动法对工资结算有相关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急辞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实践中,部分企业会按照公司既定的工资发放时间进行结算。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未依法结算,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总之,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急辞工为由,随意克扣应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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