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怎样认定

2026-01-19 07:26:05 法律知识 0
  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怎样认定?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有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及赔偿金。克扣工资指无正当理由扣减应得工资,也有不属于克扣的情形,如法规、合同有规定等。劳动者遇此情况可收集证据维权。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怎样认定

   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1.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需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支付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

   克扣工资的认定如下:

   1.明确克扣定义: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2.不属于克扣工资情形:

   -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若劳动者遭遇克扣工资情况,可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二、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不能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者不能主张双倍工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例如,新入职员工在一个月内拒绝签订合同,单位及时终止劳动关系,可不支付双倍工资。

   其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且未续签合同,但在合理时间内续签的,通常不用支付双倍工资。比如在期满后较短时间内续签了合同。

   其三,用人单位能够证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导致的,可不支付双倍工资。

   其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所签订的其他有效书面文件内容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各项要件,可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不能主张双倍工资。

   其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存在主张双倍工资的问题。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补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计算双倍工资补偿,首先要确定起算时间和截止时间。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满一年仍未签订,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都要支付双倍工资,并且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应发工资确定,但不包括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来主张双倍工资补偿,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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